8月29日上午,张德江委员长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集会第一次全体集会,集会继续审议国防交通法草案、影戏工业增进法草案、中医药法草案;审议情况�;に胺ú莅浮⒐赜谑谌ㄔ诓糠值厍剐淌掳讣献锶戏4涌碇贫仁缘闶虑榈木龆ú莅傅�,全国人大代表肖伟列席集会。
集会听取了全国人大执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关于中医药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加大国家对中医药生长的支持和包管力度,简化审批程序、勉励企业开发利用古板中药资源,加大对中医药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明确中医药标准应当实时修订等。
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集会举行分组会,审议中医药法草案。肖伟代表在谈话中充分肯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二审稿对中医药事业增进和生长的重要意义。肖伟认为,第一,该法首次在执法层面,如此清晰的界说了中医药,可谓最完整、最全面、最科学的界说;第二,在中医药事业的生长方面,国家实行中西医并重的目标,建立切合中医药特点的治理制度,并制定出切合中医药特点的生长偏向和战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第三,国家对中西医结合的看法进一步明确提出中西医应相互学习、相互增补,发挥各自优势,来增进中西医结合。应通过手段和要领的结合,而不是理论和生长战略上的结合,来充分体现对中医独立的医学理论体系的认同和�;�。
在高度认同草案二审稿的大的生长思路和偏向的同时,肖伟代表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想法。
肖伟认为,中医药标准化体系的现状,直接制约了中医药的生长和中医药走向国际的进程,至关重要的是,应该凭据中医药的特点和现状,在执法总则中增增强调中医药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和提升。
在中医药效劳方面,肖伟建议接纳切实步伐降低中医药医疗特色机构的建立和生长的门槛,勉励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疗机构快速生长,将没有特色优势的挂中医药名的医疗机构取消或者合并,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趋势;同时,国家各级中医药治理部分应该增强中医药的普及、诊疗,增强在下层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将中医药预防保健效劳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效劳项目统筹实施,增强中医治疗手法和诊疗要领等享受医保报销制度的可行性研究,并应给出明确性的意见。
关于中药�;び肷�,肖伟提议建立国家级道地药材的种子库,建立并完善收罗、贮存、初加工、流通、包装、仓储等的质量标准体系与追溯体系;他还指出,中药饮片的炮制仅靠科学技术是缺乏的,技术进步只是手段和要领的革新与运用,标准建设才是产品规范化制约的要害,国家应当提倡建立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和炮制饮片的标准体系。
关于中药新药的研制和生产,肖伟代表提出三点建议:第一,为�;ど缁嵘试�,针对中成药的大品种,必须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生产原料的基地化建设和资源的再开发利用等相关问题,不然,国家不应予以批准,并且应予限制;第二,针对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的开发,可以实现备案制,在确保该类中成药的质量均一,可靠的前提下,给予市场准入待遇。同时该类中成药是以中医症候为依据的,因此只能限制在中医院和中医师的使用和运用;第三,针对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中成药,可以实行注册制,并应凭据新药开发和研究的相关要求,取得注册新药证书资格。该类中成药,应准入所有中西医医院和综合性医院,不得无理拒绝或歧视看待。
最后,肖伟代表提出,针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重大疑难疾病、重大熏染病的中医药防治,确有疗效的中医药治疗手段和要领及中药药品,国家应该进一步以执法形式明确划定,在综合性医院不得设置壁垒或歧视性政策,以切实维护中医药科研与生长的良性情况。
为了继续和弘扬中医药,帮助和增进中医药事业生长,�;っ裰诮】�,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 2015年12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集会对《中医药法(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本次审议进一步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将极大地提高立法质量,切实包管和增进中医药事业全面生长,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中医药效劳。(钱飞、万爱芹)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集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集会
全国人大代表、云顶国际药业董事长肖伟与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在大会会场